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当局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令。采访中分析了几大专家相信这一点,“草案”的实质内容和中央政府信赖SAR-Regierung反映出香港保护人权和法治,同时世界末期的“印度洋s香港考虑确保公约法律的有效执行。效用最低的法律机制"
行政指导和监督香港国家安全局
根据“法案”的条款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国家安全署。《环球时报》采访中说刘肇,副主席国家香港与澳门文化研究协会,去年骚乱能够完全看到,SAR本身是无法维持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制度。所以,香港国家安全局将指导并监督sarge政府,履行其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刘邦吉说,香港国家安全局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震慑”。
由香港派来的政治评论员、前香港爱德华联合会主席邓飞告诉记者们,香港国家安全机构的成立曾涉及到英国和美国安全系统的设计。"美国各州和市拥有各自的警察部队,但若涉及更大规模的案件,联邦调查局就得派出。"香港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研发评估指导和监控上就像英国做的那样“对于英国重要国家安全机构中的某些特定事件,如果一人与一名外国情报人员达成协议,这些事件通常会通知英国警方执行该法律,而不应单独单独行动。事实上,两套制度可以带来正好的效果。"
执行局长是郭恩第一任负责人
根据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成立一个由特别行政区首席执行官担任主席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与此同时,委员会也将任命一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安全顾问。
主任,国家香港与澳门文化研究协会和罗商学院的教授北京大学航空和航天,表示对球时为国家表明,中央政府打算利用s刺激香港现有能力和动员。马上完成对国家安全的起诉
刘邦亚认为,委员会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委员会内某一个部门承受全部压力的情况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安全威胁的形式不仅在政治层面,也在经济、金融、社会和文化等各个层面日益多样化。单一的政府部门不能仅为完善。
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席执行官应任命若干来自现任或有资格的前法官、区域法庭高级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和上诉法庭法官。委员会委派的法官要对处理威胁国家安全的犯罪负责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位负责任的人”。